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交下列文件
文化部颁发网络经营许可证
一支国际科学家团队在太平洋海床的玄武岩内,发现微小生物存活的证据,这处海床被长达2500公尺的海水以及数百公尺长的沉积物覆盖。该处海床存在着一个广阔的生态系统,它的特征跟之前调查发现的截然不同。
一、申报条件
从美国西海岸海底搜集的岩芯样本包含微生物的踪迹,后者生活在完全无光的环境下,并且几乎跟上面的世界完全隔离。微生物学家马克利弗(Mark
Lever)说:”我们提供了深埋在海洋地壳的生命的第一批直接证据。我们的发现显示化学合成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这种空间广阔的生态系统的存在。”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请书;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使用的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www.463.com该处海床存在着一个广阔的生态系统,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公司的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公司的业务发展报告;
5、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公司的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请书;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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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企业依照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
二、申报材料提交
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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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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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中午去餐厅吃面,人巨多,打好卡等着,慢啊!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这时,一个姑娘拿完筷子挤进来喊了句:“阿姨,我的炸酱面是死了吗?死了吗?”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一堆人乐了,大妈很奇葩的回到:“没死,生着呢!难产。”
业务发展报告
好吧!跪了……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说明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四、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后应完成的程序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180日之内应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逾期不开展的,由文化部或者由原审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请文化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五、许可年限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6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六 变更材料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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